交易性金融资产指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也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为赚取差价而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条件为: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若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则不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