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欠款逾期了,应当归还逾期的欠款,其逾期记录将从结清之日算起保留5年,5年后由征信系统自动删除该条征信,征信即可恢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个人信用征信,指的是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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