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纳税争议可以分为内部争议和外部争议。
其中,内部的税收争议包括:征税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主要是有关税收权限的争议,以及征税行政主体与其所属的公务人员之间的争议,主要是有关行政处分的争议;外部的税收争议则是指征税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因特定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纳税争议应本着效率原则和公正原则进行解决,可以通过税务机关与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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