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亏损的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企业月度亏损时,应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科目以及“本年利润”贷方科目进行核算。月末时,企业将损益类科目中各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损益类科目中各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的借方,“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月末产生盈利;相反,则表示企业月末产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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