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15日内审核申请并且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贷款的通知后,可到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二)户口本
(三)婚姻证明
(四)银行账户
(五)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房地产权证)
(六)买卖合同
(七)个人房产情况查询证明
(八)房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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