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在税务代理中,税务代理人具有以下义务:
1、对其代理的业务所出具的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
3、对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税务机关;
4、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法律法规知识;
5、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件。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