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借款给对方公司时:
借: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收回借款及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公司名称
3、企业收到向对方公司所借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4、企业归还借款及支付利息时: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银行存款
企业之间借款,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收款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付款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