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需要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进行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
需注意的是,会计科目的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同时,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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