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借款罚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付利息
2、企业支付罚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企业发生借款罚息,应当通过“财务费用”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