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向对方借款,按照借条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借款方名称
企业偿还借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借款方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借对方款项,按照借条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借款方名称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收回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方名称
企业进行借款时,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借对方款项时,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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