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国家的政府补助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2、结转国家政府补助时,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国家奖励,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内容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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