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增资业务以企业名义开立银行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时:
借:银行存款——临时账户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名称
2、完成验资手续后款项转至银行基本账户且撤销临时账户时:
借:其他应付款——法人名称
贷:实收资本
同时:
借:银行存款——基本账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账户
办理增资业务以企业名义开立银行临时账户进行验资,应当设置“银行存款”借方科目以及“其他应付款——法人名称”贷方科目;完成验资手续后款项转至基本账户且撤销临时账户,应当设置“实收资本”等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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