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销售废料取得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废料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废料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建筑工地废料处置,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以及“原材料”科目进行成本结转核算,最后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利润结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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