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产品货款未付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销售产品,未收到对方企业支付的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购买产品货款未付时,应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企业销售产品,未收到对方企业支付的款项时,应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