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水利基金减半征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实际征收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2、支付企业水利基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实际征收金额)
企业水利基金减半征收,应当通过“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科目核算实际征收的部分,然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水利基金”科目进行支付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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