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防伪纸打样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打样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防伪纸打样费,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制造费用——打样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发生防伪纸打样费,应当通过“制造费用——打样费”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结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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