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付原材料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收到对应发票并将原材料入库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包括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