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给对方公司,若商业汇票未逾期,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其中,汇票到期银行转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给对方公司,若商业汇票逾期,企业无力支付时,会计分录为:
企业开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企业开出三个月的商业汇票,其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若商业汇票未逾期,应当通过“应付票据”及“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若商业汇票逾期,则视汇票情况计入对应科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