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分配上缴的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利润
2、企业上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国有企业上缴利润,首先分配未分配利润,并通过“应付利润”科目进行核算。“应付利润”属于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付投资者,包括国家、其他单位及职工个人等的利润。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付利润数,借方登记实际支付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尚未支付的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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