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开出银行托收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开出银行托收凭证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托收的款项后,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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