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进货物或发生费用支出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贷:银行存款
2、若企业已抵扣进项税额后,需做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生的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企业购进货物或发生费用时应使用价税合计金额计入相关科目。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如下: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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