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的考生进行初级会计考试报考时,报名信息应按照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其中,报考点信息应按照初级会计报考点规定进行选择,没工作的考生可以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考试的报名。
初级会计报考点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异地进行考试报名,则于考试报名所在地进行考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