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损耗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损耗后未确认原因,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按管理权限经报批准后,根据损耗原因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转出:
借:原材料(存在剩余残料入库的)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耗的)
其他应收款(应由保险公司及过失人进行赔偿的)
管理费用(因丢失被盗等一般经营损失而损耗时)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需注意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的,需要进行增值税的进项税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商品损耗在确认损耗原因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然后确认损耗原因后根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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