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进口增值税,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根据进口业务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根据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完税凭证进行增值税账务处理,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且经稽核比对的,可以依法抵扣进项税额。
需注意的是,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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