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总分是140分。初级经济师考试有两门考试科目,分别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科目的试卷总分均为140分,合格标准是试卷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即合格分数为84分。
初级经济师考试的报考要求是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初级经济师考试设有十个专业类别,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初级经济师考试的其中一个专业对应的两门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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