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劳务费没发票时: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待企业取得对方公司的发票后: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
企业发生劳务费没收到对方的发票,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不计入当期损益,待对方公司开出相关的发票后,企业再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涉及对应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还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