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增发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数额、用途合法。
另外,不应存在如下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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