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现多交增值税款,结转多缴增值税部分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月末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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