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专票抵扣账务处理如下:
1、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手机专用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手机属于企业经营需要用途的,取得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购买手机属于企业私人用途的,则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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