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业计提残保金,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实际缴纳残保金时,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2、如果企业不计提残保金,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企业应缴纳的残保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