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进行应纳费额的计算。会计处理上计入“税金及附加”,具体分录为: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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