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商品报损,应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如果是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该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经过审批确认报损值后,转出相对应部门科目:
借:原材料(入库的残料价值)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非常损失的)
管理费用(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
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以及过失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除非正常损失之外,可以视为正常损耗损失的进项税额是不需要进行转出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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