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以及“事业支出-基本支出”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1、在计提时:
借: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2、在发放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3、在代缴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业务活动费用(这是缴纳的社保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单位部分不需要计提,在缴纳的时候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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