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消费税的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规定,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如果没有扣除增值税税款的,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2、金银首饰如果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要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金银首饰如果是带料加工的,要按照金银首饰的销售额来计征消费税,如果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交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的规定:金银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半按5%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包括了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