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认证的发票,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分录为:
1、在购入材料或者商品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待发票进行认证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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