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保证金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并做如下账务处理:
1、企业收到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2、企业返回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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