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存电话费应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预存电话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待进行费用结算,收到电话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电话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电话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