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生应付、暂收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或个人)
2、企业归还应付、暂收的款项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单位或个人)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该科目借方表示其他应付款减少,即负债减少;贷方贷方表示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本科目一般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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