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电费发票时,应根据电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会计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取得电费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电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取得电费对应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电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会计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但取得电费对应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进行账务处理时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应将电费的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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