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多收货款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1、企业未确认收入的:
(1)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现并退回多收货款时: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多收了货款,并已确认了收入时:
(1)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现并退回多收货款时,用红字将多退回款项部分冲回上述分录: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