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可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标准来进行计算,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微企业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3%)×3%;
需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其销售额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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