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税法允许抵扣的当期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为上个月认证的通过交叉比对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不含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进项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不含税金额×税率;
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的不含税金额=含税购入金额或接受劳务金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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