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剩余资金,为专项工作、任务、目标已经完成或者是因政府变化、计划调整等原因终止而剩余的资金、项目收支轧差后的余额。因预算项目目标已经完成,结余资金下年不需要按原来用途继续使用,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原则上应收回国库,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于其他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结余的会计核算如下:
1、调整增加结余资金时: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2、调整减少结余资金时:
借:财政拨款结余—年初余额调整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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