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采用直接法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采用间接法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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