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对方企业预付款时,应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实现销售、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预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4、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预收货款业务不多时,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将预收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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