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工工资的账务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则企业应按照“工资薪金”进行财税处理,以销售部门临时工人员为例,做如下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销售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公司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2)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员工承担部分)
(3)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员工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企业应按照“劳务报酬”进行财税处理。以销售部门临时工人员为例,做如下分录:
(1)支付劳务费时:
借:销售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