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的盘存一般使用实地盘存法,是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通常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
在实地盘存法下,库存商品盘存或者财产清查的时候,需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具体计算公式是: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
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但实地盘存法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无特殊原因时,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一般不宜采用实地盘存法。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