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三减半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除国家重点公共设施项目,从事节能环保、沼气综合利用、海水淡化等行业的企业也能享受到上述“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三免三减半”的减半期间,除去不免税补贴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的。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为获利年度。所得税减免税的期限,应当从获利年度起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而推延。
“三免三减半”的“免”,是指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对前三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全部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半”,就是将应纳税所得额×50%,然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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