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员工出差补助,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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