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是指夏季防暑降温补贴,企业向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岗位津贴,应做为福利费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分录处理如下:
1、计算应发放的高温津贴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
2、实际发放高温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和补贴
贷:银行存款
需注意的是,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对于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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